快黄昏了,残阳奋力地咬破天空的皮肤,猛兽似的嘶叫着,点点殷红的残血溅到天空身上,映成夕阳。我静静的躺在夕阳的怀里,将一天的嘈杂向他倾诉,无奈地享受着他今天对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触摸。过了一会儿,他走了,只留下一串金色的笑容给我琢磨。他总是这样,转瞬即逝,比起正面,我更熟悉的,是他的背影。背影?不错,他的背影充满对红尘的眷恋与惆怅,他灵动的身躯让我感到心灵的空虚。正如马德先生所说的:“人在喧嚣尘世,心必隐居山林。”在于他的无声交谈中,他话语间的阳光流进我的心间,直至照亮周边的一切。

每当他走后,我的心就不得以再次嘈杂起来。一滩墨色挂在天空中,这正是我所害怕的,天地混为一色,我仿佛要被扼杀在这无边际的落寞和黑暗中。此时,唯一能静下心来的就只有那棵大树了。刚刚还空灵剔透的心立即蒙上了一团云雾。我喜欢夕阳,我爱他的凄美,通晓哲理。黄昏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。我总是在自己喜爱的景物面前,拿掉心中那层薄如蝉翼却比金坚的防护罩,给他一把“放大镜”,让他看透我的心,打开大门,让他把阳光放进来。这看似简单的观景图,却也成为我心弦上不逝的风景。

人的生命是如此短暂,昼夜,是一天的两极,而他恰被夹在中间,我曾在他面前抱怨过上天的不公,而他却笑了,那是一个绅士般优雅的微笑,我原本以为他会把沉默当作最好的回答,没想到,他转瞬即逝的笑却也成了我记忆的永恒。有人说:“痛苦是生命中最本质的甜蜜。”这句话启发了我,我想:也许上天就是这样安排的,越是短暂的东西越值得人们去珍惜,而我们生活中,往往越是短暂的东西越美,就我所眷恋的夕阳一样,给人们一种凄凉之美。

他不是地上的人,却将人少有的哲学美表现得淋漓尽致。有时会有比我大三、四岁的人,那些未曾年经,就已衰老的人去求他,让他将阳光融入他们的身体,成为他们身体的一部分。他只是笑笑不答,如此反复几次,他们都无收益,第几次出来是,被爸爸妈妈紧锁深院。一旁的我,看出了其中的奥妙。门,其实开着,只要你需要阳光,不论昼夜,阳光随时会照进你我的心,生命的钥匙,只掌握在自己手中。什么梧桐深院,落寞傲然全都只是些摆设,恰如余秋雨先生所说:“世界上最恐怖的监狱并没有铁窗和围墙。”我很高兴,我释放了自己,我不再害怕那一滩墨色。因为我保存了一块金色。

当阳光流进心中的那一刻,尘世间所有的约束,虚伪,“本能”被一股清泉冲走,留下来的除了金灿灿的阳光还有天地间残存的一脉清香。

有人说:“心中有阳光,就能化身为天使。”当一个人心中冲满阳光,无一瑕疵时,便是那个人化茧成蝶的时刻。白衣天使希勒说:“做天使去拥抱别人比被天使拥抱要幸福。”

我相信,在夕阳的帮助下,我也有化茧成蝶的一天。不论在任何时候,记得保留一块金色,它足以照亮你周围的一切,空灵而充实。当它正式融入你的身体时,你会感到从春花到秋月,春秋交替中,岁月空寂地运行中,从你生命中溢出来的芳香是如此醉人心脾。

以前在睡梦中浑浑噩噩,是活着,现在在现实中清清爽爽,也是活着。不如放自己的身心,活得轻松点儿,省得被头上约束、虚伪,“本能”压得喘不过气儿,人吗,不要活地太累,人生是不需要太多行李的,就像我依恋的夕阳一样,基本是同一个颜色,照进人心里,却能改变诸多事物。

现在,我已经不去看夕阳了,因为我早已将那金色烙在心中。

珍惜那块金色,让人与人之间和谐永存;

使用那块金色,让世间万物和睦相处;

保存那块金色,让你的生命芳香四溢。

夕阳,阳光,我生命中的瑰宝,我将永远收藏你们。

今天的叶子落地很重,有了风的咆哮,叶子的生命得以流光溢彩,哪怕是青萍之末,蝶舞翩翩中一个小小的回旋。

让阳光流进心灵。夕阳,阳光,伴我在蹉跎的风,磅礴的雨中茁壮成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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